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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2021年仁寿县扶贫资金将用在这些地方!

2023-11-20 05:29:41    仁寿房网     仁寿要闻     来源:仁寿县人民政府

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02万元,其中扶贫发展支出方向6284万元(定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3337万元、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90万元),以工代赈支出方向118万元。县级配套财政资金3035.69万元。 

三、资金分配 

按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使用要求,扶贫发展资金拟重点支持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柑橘),促进产业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一)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中央资金3337万元<含天管委>) 

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3337万元。 

(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中央资金34.79万元<含天管委>) 

根据《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8号)精神,按照“贷款利息低于5%据实贴息,超过5%按5%贴息”标准需安排34.79万元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三)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中央资金534.9万元<含天管委>,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资金13.2万元) 

根据《仁寿县2020年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仁脱领〔2020〕16号)精神,拟在文林街道、普宁街道、怀仁街道、板桥镇、宝马镇、北斗镇、慈航镇、大化镇、方家镇、高家镇、贵平镇、禾加镇、黑龙滩镇、龙马镇、龙正镇、禄加镇、满井镇、藕塘镇、青岗乡、始建镇、文宫镇、谢安镇、新店镇、虞丞乡、彰加镇、钟祥镇、珠嘉镇等27个乡镇173个村的2566户贫困户、相对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实施精准到户产业发展。规划养殖牲畜83338(头、只),其中养牛21头、养羊450只、养猪2167头;新规划养殖小家禽80700只。按照牛0.2万元/头、猪、羊0.1万元/头、只,小家禽0.1万元/30只补助标准,需安排534.9万元。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资金1177.31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资金7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22.69万元) 

拟在藕塘镇新庙村、白坝村建设6.5米宽产业发展道路黑化4.8公里(以勘测设计为准)。按照500万元/公里测算,需资金2400万元。 

(五)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资金1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50万元) 

拟在藕塘镇齐心村、黄坭村建设6.5米宽产业发展道路黑化5.5公里(以勘测设计为准)。按照500万元/公里测算,需资金2750万元。 

(六)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资金118万元) 

按照《关于转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市发改赈〔2020〕291号)精神,安排118万元在富加镇东风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具体内容:将原3米宽道路1公里加宽至5米,新建1.5米—3米宽村组道路1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土地整理26亩,新建蓄水池1口,新建排水渠351米。 

四、主管部门及实施主体 

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为项目所在乡镇;以工代赈项目主管部门为仁寿县发改局,实施主体为项目所在乡镇。 

五、实施方式及程序 

(一)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0年贷款规模将长期低息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利息划转铧锐公司,由公司按季付息,年终据实结算;剩余资金划转财政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 

(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按《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8号)要求,经承贷银行、乡镇(街道)、创业担保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 

(三)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1.农户申请。乡镇(街道)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对贫困户)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入户调查。各乡镇(街道)指导村“两委”根据贫困户申请,逐户调查摸清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对照补助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填报《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表》。

3.编制方案。各乡镇(街道)指导村“两委”以村为单位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的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5.公示公告。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所在镇(乡)、村(社区)负责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6.检查验收。按照贫困户申请、乡村两级检查验收公示、县级抽验程序进行。

7.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 

1.县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中央下达资金额编制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别将资金分配方案、使用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3.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相关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4.地勘、测绘、可研、设计、预算、图审及代理公司确认。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确定单位。相关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合同金额、成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5.财政评审。乡镇(街道)将项目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政评审。

6.招标管理。相关乡镇(街道)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要求,按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7.合同签订。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地勘、设计、预算、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8.施工管理。相关乡镇(街道)将项目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初验。项目竣工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地勘、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终验。

10.项目终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终验。

11.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乡镇(街道)在三个月内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审计决算,县审计局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2.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乡镇(街道)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以工代赈项目 

由县发改局主管,富加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文件精神,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当地群众组建施工队伍,通过自建自管发放劳务报酬的方式组织实施。劳务报酬按照每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项目总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8万元。 

六、资金拨付 

县财政分别将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资金6284万元、以工代赈支出方向资金118万元分别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负责兑现。 

七、绩效目标 

(一)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覆盖27个乡镇173个村的2566户贫困户、相对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鼓励支持发展种养殖业,增强造血功能,实现年度人均收入增收800元以上。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藕塘镇新庙村、白坝村、齐心村、黄坭村,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产业道路状况和人居环境状况,支持藕塘镇柑橘特色产业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同时通过“拨改投”方式,增加藕塘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产业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三)以工代赈项目。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一是按财政实际投入资金的5%,每年提交到村集体经济中,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每年可新增5万元左右;二是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地+农户+”新的发展模式,提高周边农户再就业机会,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农户创业增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具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实施中指导;县财政局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加强资金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乡镇(街道)、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乡村两级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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